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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

法律

1、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 
    关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借款期限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3.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合不合法?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订立借款合同可以采取的担保方式
借款合同作为单务合同,贷款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者后,其风险都是由贷款人承担。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减少借款的风险,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越来越多地采用担保的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者采取以下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者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者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者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者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者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是指借款者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者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者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者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以下权利可以设定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198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者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因此,金融机构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担保的方式。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担保问题作出约定。 
农村民间借贷需规范 
民间私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对缓解农村资金紧张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借款手续不规范,易于引起纠纷;投资者对借款者的资信状况不好掌握,对自身的保护措施不够;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不强;易受高利的诱惑,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规范民间借贷,减少风险因素。 
积极对农民做好普法教育,引导农民认真学习掌握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等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懂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使农民能够使用规范的手续开展民间借贷活动。农民间的借贷应采取书面的合同形式,在合同中约定期限、利率、担保以及违约处罚等事项。 
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活动,让农民识别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特征,防止陷入融资陷阱。同时,促使农民重视借入资金方的信用状况,增加保证抵押的保护措施。民间借贷的利率应与借款者的偿还能力相适应,并且要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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