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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已将互联网金融统计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11月28日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调统司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初步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系统,系统将在本月末交付使用。

据盛松成介绍,统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除了这七个业态,只要属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我们也考虑开展统计监测。统计的重点还是风险较大的领域和业务,如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及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等”。

据介绍,央行已对十几家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初步摸清了当前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流程,并提炼出了每个业务环节能够产生的数据项,对各数据项采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我们已经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纳入人民银行明年将要执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制度中,并在刚刚结束的年度统计制度工作会议上作了部署,”“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包括五个业态、三大类、近六十个统计指标,计划明年年初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端采集数据。”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