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4162419710313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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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广东恒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飞机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中心区云山路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0楼
鉴于乙方的股票投资理念符合甲方要求,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丙方运用精选多元管理人的模式,通过优中选优的方法,筛选出适合的乙方,并由乙方对甲方股票账户进行操作及管理。同时,甲方委托丙方通过动态地跟踪、监督、管理乙方,及时调整乙方对受其管理之甲方股票账户资产的配置方案。
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同意以自有资金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并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资金、接受甲方及丙方对其所管理甲方股票账户的优先管理和风险监控、按期支付资金使用费。
现经各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兹遵照履行。
1.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和使用资金,乙方向甲方按月支付资金使用费,综合管理费则由甲方与丙方另行结算。此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管理甲方账户中每一笔资金的金额(以下简称“委托管理资金”)、乙方所提供相应保证金金额、受托管理资金及保证金提供时间及解除受托管理并返还保证金时间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以《合作确认书》(模板见附件)约定为准。
2. 甲、乙双方签订《合作确认书》之日起 2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前述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以甲方或其关联人名义建立,但均属甲方所控制,本文简述为甲方股票账户、甲方银行账户。
甲方应将其委托管理资金存入甲方股票账户,乙方同时应将足额保证金存入甲方银行账户,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后应将其转入甲方股票账户。前述资金操作完成后,甲方将甲方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若乙方保证金延迟到账,则在乙方保证金全额到账之前,乙方将不能取得甲方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乙方即使获知交易密码亦不能操作甲方股票账户从事任何交易,否则,乙方应当承担擅自操作甲方股票账户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包括甲方提供资金和乙方保证金)购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以甲方提供资金和乙方保证金的总额为线,甲方股票账户高于其之盈利部分归乙方所有,低于其之亏损部分由乙方承担,即由乙方承担对上述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等操作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与甲方、丙方无关。
4.乙方买卖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好。乙方操作甲方股票账户所买卖股票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不得购买S、ST、*ST、S*ST、SST、以及被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不得购买权证类等可以T+0交易的证券;
3)不得购买首日上市新股等当日不设涨跌停板限制的股票。
4)乙方不得申购新股以及购买固定收益类产品。
5)乙方不得买入关联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建发股份(代码:600153)、厦门港务(代码:000905)和山西证券(代码002500);
6)单只股票以当日收盘价所计算之市值不得超过甲方股票账户总资产的 %;
7)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流通总市值的5%;
8)单只股票以当日收盘价所计算之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该股前5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额的20%。
5.如按照收盘价计算,乙方在某一交易日违反本协议第4条约定,则乙方须在次一交易日上午10:30前(含本数)自行调整至本协议第4条所约定的比例,否则甲方、丙方有权以任何可以成交的价格完全卖出违反本条约定之类别股票。
6.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委托丙方对乙方所管理之甲方股票账户进行全程账户优先管理和风险控制,在乙方使用股票账户进行投资交易的过程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及丙方的监管。
1. 乙方应根据《合作确认书》的约定支付保证金到甲方银行账户,并及时根据所管理之委托管理资金补足保证金。如果乙方追加保证金或将归属于乙方的盈利部分资金转成保证金,应书面确认。
2. 乙方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委托管理资金的本金、乙方应缴纳的资金使用费、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为保护甲方委托管理资金及乙方应付费用之安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sz
3. 如在清盘日,乙方未及时付清甲方所提供任意一笔资金的本金、资金使用费,甲方及丙方有权从该笔资金对应的股票账户内平仓出金或修改密码限制买卖,然后从该笔委托管理资金对应的保证金中直接收取拖欠的本金、资金使用费,如果该笔委托管理资金对应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与丙方有权从乙方其他所提供之保证金中抵扣或是要求乙方以其他方式支付。若从乙方其他所提供之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则乙方应及时补足其他委托管理资金所对应之保证金。
4.乙方授权甲方和丙方,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和丙方无论是否事先通知乙方,均可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划扣乙方应付欠款。本项授权委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1.资金使用费利率、综合管理费率以《合作确认书》约定为准,资金使用费、综合管理费收取起算日自甲方股票账户开设完毕并取得交易资格,且甲方委托管理资金全额到账的当日开始计算。
2.合作期限:以《合作确认书》约定为准,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委托管理资金、续约或清盘需提前5天通知甲方,乙方如未提前通知清盘则视为乙方要求续约。续约金额和期限与《合作确认书》确认的提供委托管理资金金额和期限相同。
3.资金使用费、综合管理费支付方式为: 每月先付后用,即第一个月的资金使用费于乙方开始获取甲方股票账户交易密码的前一日支付,第二个月的资金使用费于乙方使用甲方委托管理资金满一个月之日支付,以此类推(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乙方应将当月资金使用费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综合管理费由由甲方与丙方另行结算。
4.如乙方延期支付资金使用费的,甲方及丙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直接将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平仓转账,并按拖欠资金使用费总和的3%收取滞纳金。如果甲方及丙方在卖出股票品种收取资金使用费、滞纳金后,甲方股票账户内的总资产达到警戒线或平仓线的,按本协议警戒线、平仓线条款执行。
5.在合作期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使用甲方股票账户进行交易或造成甲方股票账户不能进行交易的,乙方都应向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资金使用费。
6.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资金使用费转账到以下甲方银行账户:
甲方银行账户户名:钟华铉
开户行:招商银行惠州市惠城支行
账号:6214 8575 2012 8226
1.当股票账户的总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大于甲方所提供委托管理资金额和乙方所提供保证金的总额时,视作股票账户的盈利,盈利部分归乙方取得。在清盘获利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盈利部分转至乙方名下账户,账户总资产100万以下的每次盈利提取需账户内盈利金额超过起始资金账户的5%以上或需按壹万元的整倍数提取。账户总资产100万-500万的每次盈利提取需账户内盈利金额超过起始资金账户的5%以上并只可提取净值1.05以上部分,账户总资产500万(包含500万)以上万的每次盈利提取需账户内盈利金额超过起始资金账户的8%以上并只可提取净值1.08以上部分。每次盈利提取需甲方股票账户内盈利金额超过起始资金账户的5%以上并需按壹万元的整倍数提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后通过“证券保证金转银行”的方式转出乙方盈利,若乙方于当日16:00前(包括16:00)提出盈利转出申请,则甲方应于当日将该笔资金汇入乙方银行账户;若乙方于当日16:00后提出申请,甲方将于次日上午12:00点前(包括12.00),将该笔盈利资金汇入乙方银行账户,如因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原因而未能在当日完成转账的除外。
2. 每一合作期届满前一个交易日,乙方应将股票账户的总资产全部变现为货币资金,期满当日,甲乙双方办理甲方所提供账户内资产的清算手续,甲方须在办理完毕清算手续的三日内将除甲方所提供资金的本金和应付资金使用费之外的款项划转到乙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所购股票中出现有停牌股票不能卖出的情况则需待乙方所购股票复牌变现之后才可终止合作。
3.合作期满或本协议终止,甲方如在扣减乙方保证金后仍未能全部收回甲方所提供资金的本金及资金使用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除归还甲方全部资金和支付资金使用费外,还应从合作期满之日起按合作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资金使用费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乙方名下用于支付保证金、资金使用费,接收盈利和结算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乙方使用以下账户支付均为有效支付,甲方将相关款项转至以下为有效支付:
乙方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5. 本协议因甲方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的资金本金、资金使用费归还给甲方,并不再使用甲方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6. 甲乙任一方若对资金划转有异议,以甲方银行账户的账单为准, 双方不再出具收据。
1.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和《合作确认书》,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收回资金和收取资金使用费、违约金,及时将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甲方委托人需保密相关交易信息,不得透露股票账户的交易详情,不参与股票账户的盈利分配。
2.甲方及丙方有权监管股票账户和股票账户的运作,对乙方进行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其中甲方、丙方须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勤勉、尽职地进行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此外,丙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所提供资金的安全性。
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提取、划转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修改交易密码,不得转托管,不得进行任何买卖股票的操作,不得撤销指定交易,不得注销、挂失或停止使用股票账户(因证券公司原因除外),也不得调出或处置股票账户内资产;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停电、断网、交易软件等原因造成股票账户损失的,与甲方及丙方无关。若因软件问题致使操作出现障碍并由此造成损失,则甲方与乙方均保留对软件供应商的追偿权。
4.合作期满,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委托管理资金的本金归还给甲方并不再使用甲方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否则甲方有权销户或修改交易密码,调出或处置股票账户内资产。
5. 乙方必须保证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来源合法;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债务等原因,导致甲方指定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保证所提供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负债或者或有负债(指应披露而未披露结果给该笔资金的依约使用带来争议或者纠纷的负债),甲方具有对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以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内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甲方应自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所提供资金的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作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乙方保证金和乙方已付资金使用费、乙方应提取盈利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7.如乙方所购股票因异常波动、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以及突发性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该证券连续停牌达到 5个交易日或者连续跌停板导致平仓无法实现,甲方及丙方有权将甲方股票账户的股票减仓至账户总资金30%。如本款所指停牌股票持仓达到账户总资金30%及以上,甲方及丙方有权将账户中其它股票平仓。该证券复牌后或者连续跌停板打开且平仓可以实现时,如乙方仍有未清偿的资金,则甲方有权直接将该证券平仓用于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资金,剩余部分返还至乙方指定账户内。股票全部售出后仍不足以清偿甲方所提供委托管理资金及应付资金使用费的,由乙方于卖出后三日内另行偿付。
1.乙方可以通过甲方股票账户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买卖操作,有权收取使用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投资所得的收益,承担全部损失;无论股票账户盈亏如何,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使用费。
2.如任一股票账户内的所有股票出售(即清盘)后,还不足以归还该笔资金本金金额,乙方必须在清盘后三日内将亏损额补足归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进行交易的其他股票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或是要求乙方以其他方式支付。
3.乙方首次登录股票账户有权更改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但甲方与丙方保留对乙方账户交易密码的更改权,以防止乙方进行违约操作。
4.乙方不得进行坐庄、对敲、接盘、大宗交易、内幕信息等违反股票交易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规定的交易,如有任一次上述交易行为,应支付给甲方所提供委托管理资金金额10%的违约金,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债务等原因,导致甲方指定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从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本金及资金使用费之和按照0.1%的日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作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另行全额归还给甲方所提供资金、支付资金使用费,并按约支付违约金。
6.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能要求退还保证金;在因本条第5款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时也不能退还保证金,直到甲方账户解除强制措施时方能退还。
7. 股票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所有费用均以交易总额为基数计算;
2)印花税按照国家标准,由证券公司在客户交易时直接代扣代缴;
3)交易佣金由证券公司在交易时扣收;
8.所在营业部根据规定、规则或协议约定应收取的各项费用或代收税金等,由乙方按实承担。如果遇到政府部门出台缴纳个人资本利得税,则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协议期内的个人资本利得税部分,并互相保留1年的追溯权。
9.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资金本金归还给甲方,并不再使用甲方股票账户进行交易。
10、若因软件问题致使操作出现障碍并由此造成损失,则甲方与乙方均保留对软件供应商的追偿权。
1、当乙方保证金亏损达到50%,即账户内总资金为___________万元时为警戒线,乙方应禁止继续买入股票,如购买了股票,甲方及丙方有权随时平仓,乙方承诺对因此带来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于下一交易日10:00前(包括该日上午10:00)必须追加保证金直至甲方股票账户总市值处于警戒线之上,如不按规定追加保证金的,甲方及丙方有权将账户的股票减仓至保证金余额的8倍。当乙方保证金亏损达到70%,即账户内资金为____________ 万元时为平仓线,甲方及丙方可以立即卖出质押账户内的股票,乙方被平仓后,须将保证金加至账户总市值达到警戒线以上方可重新操作
2、当账户内某股票在某一交易日的全天成交金额低于500万元,且该股票持仓市值(按当日收盘价计算)超过当日全天成交金额的30%,则甲方及丙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下一交易日上午10:30前(包括该日上午10:30)将该股票市值降低至上一交易日该股票日成交金额的30%以内,或按照该股票持仓市值20%的金额追加额外保证金。该额外保证金留存在甲、乙、丙三方的共管银行账户内,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如该股票在连续5个交易日中每天的成交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满足本协议其他条款时,甲方将于下一交易日将额外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合作期满、约定自动终止情形出现、任一方依法依约解除本协议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而终止,《合作确认书》的任一笔合作未到期的,本协议效力延续至该合作到期止。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乙方操作的任一股票账户总市值(盘中市值)低于平仓线时,甲方及丙方可以立即卖出该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合作确认书》于甲方将股票完全变现且乙方在三日内没有追加保证金后自动终止。
3.若因乙方原因使任何一笔合作不能期满的(包括乙方低于平仓线被甲方强平且 5 个工作日内不能补足保证金的),已经预付的当月资金使用费(逾期支付的先扣除当月资金使用费)不予退还,如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期限为1年,乙方还需按合作期限不满三个月罚资金使用费三个月,满三个月以上的不满合作期限的罚资金使用费二个月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4.如因证券公司政策原因,股票账户无法正常继续使用,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进行还款和结算。
5.乙方违法违规进行股票操作或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平仓锁定账户,收回甲方所提供资金的本金,已支付资金使用费不退还给乙方,乙方还需支付 壹 个月额外资金使用费作为违约金给甲方,在确定不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协议首页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各方均保证如期如约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任一方未经过他方同意违反本协议,须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已经提供的款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履行本协议约定。
各方在每笔资金使用时另行签订《合作确认书》,自各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通过各方约定的QQ(或QQ邮箱)联系号码发送和接收的扫描件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合作确认书》没有约定的,遵守本协议约定,《合作确认书》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合作确认书》为准。
附件:《合作确认书》